刘进宝
- 作品数:80 被引量:215H指数:8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文化科学经济管理艺术更多>>
- 向达与张大千关于敦煌壁画的一桩公案
- 2018年
- 向达是著名历史学家,张大千是著名画家,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是一流专家,由于敦煌,他们结缘、结怨,其矛盾是敦煌学术史上的一桩重要公案。当向达刚到敦煌时,与张大千的关系还是融洽的,也没有什么成见和矛盾。
- 刘进宝
- 关键词:敦煌壁画学术史公案历史学家
- 唐五代“音声人”论略被引量:11
- 2006年
- 北魏出现的乐户主要来源于罪犯配没和战争中的俘虏,他们的地位低于百姓。音声之名出现于唐代,其与乐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政治地位低于良人,与杂户、官户既相似又不同,而经济地位可能与百姓略同。唐后期五代,音声的地位已有所提高。音声是分番执役的,当上番执役时,由官府提供衣粮。但他们也占有部分土地,以供其下番时生活。
- 刘进宝
- 关键词:唐五代乐户音声杂户
- 敦煌学史上的一段学术公案被引量:7
- 2007年
- 刘进宝
- 关键词:敦煌学研究学术史公案学史爱国主义
- 不能对古代新疆地区棉花种植估计过高被引量:5
- 2005年
- 学术界认为,新疆是我国植棉最早的一个地区,且比较普遍;棉花是经中亚传入我国新疆地区,再经河西走廊传入中原。本文指出:新疆的棉花应来源于印度。在新疆,只有吐鲁番(西州)有较多的棉花种植,而且再没有向东传播。除西州外,整个新疆地区的棉花种植是极其有限的,棉布的使用也很少,当时主要还是以丝、麻织品为主。
- 刘进宝
- 关键词:棉花种植
- 教师 编辑 学者——柴剑虹先生学术成就述略
- 2010年
- 刘进宝
- 关键词:书刊编辑学术成就学者编辑室主任教师出版家
- 池田温先生的学问与人生被引量:1
- 2014年
- 刘进宝谨案:2011年12月10日是日本著名唐史学家、敦煌学家池田温先生的八十寿辰。为此,池田先生的部分同事、学生,即土肥义和(国学院大学名誉教授)、窿添庆文(立正大学教授)、小口彦太(早稻田大学教授)、金子修一(国学院大学教授)、任大熙(韩国庆北大学教育科教授)、坂上康俊(九州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大津透(东京大学研究生院教授)于2011年4月27日在东方学会会议室就“池田温先生的学问与人生”进行了学术座谈。窿添庆文教授主持了座谈会,池田先生本人也参加了座谈。
- 丁振伟李济沧刘进宝
- 关键词:学问名誉教授大学教授研究生院大学教育
- 卢向前《唐代西州土地关系述论》评介
- 2008年
- 刘进宝
- 关键词:唐代敦煌吐鲁番文书
- 国际视野与学术前沿——纪念《敦煌研究》创刊40周年
- 2023年
- 在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成立初期的1944年4月,常书鸿所长就决定创办研究所的所刊——《敦煌艺术》学报,并向研究所所属设计委员会委员发出征稿函,计划于1945年1月出版第1期。1944年8月23日,常书鸿向主管单位教育部上书申请出版经费。1945年4月,《敦煌艺术》学报交付重庆的“说文月刊社”,但到1946年还未能出版,再加上其间研究所变更管理单位等原因,编印中的《敦煌艺术》学报第1期胎死腹中。1980年段文杰主持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后,即提出创办研究所的所刊《敦煌研究》,并于1981年出版了试刊第1期,1983年出版了创刊号。由于《敦煌研究》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定位,在国际上享有崇高的声誉。创刊40年来,几乎囊括了社科刊物的所有荣誉和奖项,这可能在全国的期刊界是绝无仅有的,值得总结和探讨。
- 刘进宝
- 关键词:学术前沿
- 东方学视野下的“丝绸之路”被引量:22
- 2015年
- 19世纪初,在以法、英为主的西方学术界,出现了一门新的学科——东方学。在"东方学"兴起的时候,我国正面临着清季以来的西北边疆危机。学术界"经世致用",产生了"西北史地学",同时还出现了敦煌学、丝绸之路学等。丝绸之路的提出或"丝路学"的产生与"西北史地学"不同,它是在近代中亚探险的背景下由西方学者提出的,是西方殖民主义文化的产物。李希霍芬对丝绸之路的叙述和记载,主要是利用前人的记述,尤其是亨利·裕尔的《契丹及其通往那里的路》。将"丝绸之路"置于东方学的视野下加以考察,一方面说明它是在西方对东方占领背景下的产物,另一方面说明,"丝绸之路"的提出或"丝绸学"的研究,与东方学一样,都有其科学价值。
- 刘进宝
- 关键词:东方学丝绸之路李希霍芬
- 从敦煌文书看唐五代私有土地的发展途径被引量:8
- 2006年
- 唐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瓦解,地主私有土地急剧发展,其发展途径主要是请射和买卖。请射的土地主要是绝户地、不办承料户地和官荒地。这时土地买卖已排除了交易双方之外的各种干预,不再受国家的制约,也不需要官府审核和裁决。买卖双方完全可以根据个人意志自由买卖土地,确认私契的决定作用。私契的公开和合法,正是土地私有化的反映。不仅如此,晚唐五代归义军时期,卖地契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文本形式,已和卖宅舍契、卖牛契的形式一样,表明此时土地已和宅舍、牛一样,成为人户的私有财产,土地拥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支配土地。
- 刘进宝
- 关键词:敦煌文书晚唐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