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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

作品数:15 被引量:190H指数:6
供职机构: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系更多>>
发文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农业科学
  • 1篇社会学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5篇法律
  • 4篇习惯法
  • 4篇公益
  • 4篇法学
  • 3篇家法
  • 3篇国家法
  • 2篇盗窃
  • 2篇森林法
  • 2篇社会
  • 2篇社会本位
  • 2篇生态
  • 2篇生态建设
  • 2篇市场化
  • 2篇林木
  • 2篇法律原则
  • 2篇《森林法》
  • 2篇本位
  • 2篇辩论
  • 2篇场化
  • 1篇学理

机构

  • 15篇浙江林学院

作者

  • 15篇李可
  • 1篇李明华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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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2004年武...

年份

  • 2篇2007
  • 3篇2006
  • 4篇2005
  • 4篇2004
  • 2篇2003
15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类型思维及其法学方法论意义——以传统抽象思维作为参照被引量:88
2003年
传统抽象思维在取舍事物特征的过程中易于导向“抽象化过度”的极端,因此,此种思维难以照顾到法律上的个别正义,同时它又易使法律本身趋于僵化。而类型思维恰好可以克服上述弊端,在抽象与具体之间找到一种权衡。韦伯创生理想类型的目的也在于此。可以说,类型是介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一个中介物,类型思维是一种或多或少式的归类思维。当然,抽象并非一无是处,另一方面,类型也不是无所不能。因此,科学的做法是在使法律思维适当地向类型思维转换的同时,将上述两种思维有机地结合起来。
李可
关键词:法学方法论法律思维个别正义僵化
中国森林立法史与《森林法》之修改被引量:5
2005年
我国森林立法史显示,生态化和公益化是森林法的大势所趋。在新的森林法的修改中,健全森林生态系统是其主要方向,实现林业的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林业的市场化与公益化等方面的结合是其主要方面。在探索林业新模式时,创新林业经营方式要以可持续发展和依法治林等原则作为指导。
李可
关键词:森林法生态建设市场化
《森林法》修改的方向、基调、任务、原则及具体内容
森林立法史表明,《森林法》的生态化、公益化是大势所趋,生态建设正成为森林立法的基调.在此次《森林法》的修改过程中,健全森林生态系统是其主要方向,实现林业的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林业的市场化与公益化等方面的相互结合是其主要方...
李可
关键词:《森林法》生态建设市场化
文献传递
论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二元分立及其互动被引量:11
2007年
习惯法与国家法的二元分立在中外法制上均有体现,此种分立植根于社会与国家之间的相对分离。即便如此,在总体目标一致的情况下,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也存在一种互动关系。
李可
关键词:习惯法国家法二元分立互动
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基本理论预设被引量:2
2004年
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基本理论预设有哪些?学界对此尚无定论。在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经济分析的两大命题的指导下,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理论预设主要有:理性的人、理性的法律,"类市场行为"与市场行为同样是追求效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市场运作总会趋向"均衡"状态。
周小桃李可
关键词:法律最大化
论村规民约被引量:14
2005年
一、村规民约的概念 有个别学者持'大村(乡)规民约'概念,即将存在于乡民社会中的所有习惯法规则都称为村(乡)规民约.这样,民族习惯法、家法族规等都可以收入村(乡)规民约这一概念的帐下.①本文反对这一做法.不仅因为这一做法不符合行之已久的学术规范,而且它也不利于人们对我国的习惯法作出历史地、理论地考察.
李可
关键词:国家化民俗研究物权化
论习惯法的法源地位被引量:51
2005年
法源在原始含义、基本构成等方面不排斥习惯法成为一国法制的渊源。从制度史上看,习惯法始终是人类法制上一个生动的渊源。习惯法在当代各国法制上也占有重要地位。无论从理论还是从规范上分析,习惯法在我国法制上至少应占据次位法源的地位。
李可
关键词:习惯法法源法制国家法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被引量:7
2004年
原则的生成是人们因实践的需要而将一些法理念确立下来的结果。原则生成于个案当中 ,形式化于法学理论之上 ,它所依凭的是一种实践理性。原则的生成与相应的法理念被人们认为一物之两面。以社会学的方法发现原则 ,以法律家的眼光规范原则 ,以类推适用的方法拓展原则 ,此为原则为人所识的三条路径。原则通过立法与司法予以实证化 ,但主要是后者。
李可
关键词:法学理论法律原则实证主义法律价值观
从《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看马克思的森林立法观被引量:1
2006年
马克思的森林立法观是在批判资产阶级法制的基础上提出的。马克思运用利益分析的方法,揭露了资产阶级森林立法的本质,指出林木所有者的私人利益是资产阶级森林立法的灵魂,林木所有者的私人利益败坏了森林立法的正义品格,从而主张森林立法应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以公益为重心,坚持普遍联系的思想。
李可
关键词:社会本位公益
法律原则与法学体系之走向——以封闭体系与开放体系之对比为线索
2005年
以法律规则为主导的体系是封闭的体系,以法律原则为主导的体系是开放的体系。封闭的体系由外部体系所构成,开放的体系由内部体系所构成。内部体系始终是开放的和流动的。功能性概念是架设在传统法律概念与法律原则之间的一座桥梁。从封闭体系向开放体系的倾斜,是法学在当代发生的一个重大转变。当然,在此过程中,封闭体系也有其功用。
李可李明华
关键词:法律原则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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