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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

作品数:5 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司法
  • 1篇执法
  • 1篇思维
  • 1篇思维方法
  • 1篇司法机关
  • 1篇诉讼
  • 1篇契合
  • 1篇权利
  • 1篇权利主张
  • 1篇垄断法
  • 1篇界域
  • 1篇环境法
  • 1篇环境司法
  • 1篇公益
  • 1篇公益诉讼
  • 1篇反垄断
  • 1篇反垄断法

机构

  • 4篇武汉大学
  • 1篇湖南省高级人...

作者

  • 4篇王婷
  • 1篇张平

传媒

  • 1篇生态经济
  • 1篇人民检察
  • 1篇政法学刊

年份

  • 1篇2015
  • 2篇2011
  • 1篇2010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论我国环境司法中的利益衡量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时代,利益冲突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对于一个和谐社会而言,不患利益的分化及利益追求的多元化,而患利益纠纷的解决机制不合理、不健全。就我国目前来说,一方面,司法处理已成为社会矛盾冲突最主要...
王婷
关键词:环境司法
文献传递网络资源链接
试论环境法与公益诉讼的契合性
2010年
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在本质上难以充分有效地保护环境公益。环境法具有公益属性,环境纠纷的特殊性呼唤新型诉讼机制的出现,公益诉讼能够很好地弥补其缺陷。公益诉讼以保护公共利益为己任,能够给遭受侵害的公共利益提供最彻底的救济渠道。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我国的诉讼体系中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让这种与环境法内在精神相契合的诉讼制度来更好地对环境损害进行救济。
王婷
关键词:环境法公益公益诉讼
论行政执法和解的风险控制——以反垄断法等特殊执法领域为视角被引量:5
2015年
行政执法和解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价值与风险的共存体。风险控制是世界各国在适用行政执法和解时都高度重视的问题。我国已存在适用"行政执法和解"的情况,但在法律上只有《反垄断法》有简略规定,而且只注重了赋予行政机关可以和解的职权,倡导行政机关在和解程序适用上的绝对主导地位,很少对行政执法和解潜在的风险作出评估和控制。设置程序对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价值。从行政执法和解适用阶段来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控制风险。第一,"先决程序"控制。在拟适用阶段,为了防止行政相对人寻租公权力或者为了防止行政机关追求执法简便而简单执法,泛化和解适用,规定以行政机关穷尽职权调查不能掌握充足证据为标准。第二,"操作程序"控制。在决定适用行政执法和解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使行政执法和解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操作程序过程透明化,并赋予法院对行政执法和解协议的司法审查权。第三,"后续程序"控制。在行政执法和解协议的履行阶段,为使其预期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和解协议在履行中发生偏差,对行政执法和解协议的履行设置程序保障。
王婷张平
析司法界域中的利益衡量被引量:2
2011年
利益衡量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循特定的判断标准,对个案中相互冲突的权利主张与利益要求进行比对与权衡,形成价值判断,以此去发现、创设或选择可适用于个案的裁判规范,使法律的形式正义与个案的实质正义得到共同实现的一种法律思维方法。
王婷
关键词:司法机关界域权利主张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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