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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征

作品数:13 被引量:50H指数:4
供职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湖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侵权
  • 3篇诉讼
  • 2篇司法
  • 2篇侵权责任
  • 2篇侵权责任法
  • 2篇民事
  • 2篇民事诉讼
  • 2篇纠纷
  • 2篇合同
  • 1篇抵债
  • 1篇医疗侵权
  • 1篇责任推定
  • 1篇证明责任倒置
  • 1篇证明责任分配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侵权
  • 1篇知识产权侵权...
  • 1篇中国法
  • 1篇人民陪审员
  • 1篇审议

机构

  • 9篇湘潭大学
  • 3篇中国社会科学...

作者

  • 12篇王国征

传媒

  • 4篇湘潭大学学报...
  • 1篇各界
  • 1篇学术交流
  • 1篇齐鲁学刊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东方论坛(青...
  • 1篇政法论丛
  • 1篇烟台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1
  • 2篇2020
  • 1篇2019
  • 2篇2014
  • 2篇2013
  • 1篇2010
  • 2篇2009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医疗侵权证明责任的价值取向——兼评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58条被引量:20
2009年
针对医疗侵权证明责任分配的特殊性,无论是英美法系的美国还是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日本都采取相关措施和方法,以减轻甚至免除患者对医方存在过错以及损害与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医疗侵权实行双重证明责任倒置,在学界和社会公众中掀起了赞成和反对两种针锋相对观点的交锋,而200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58条基本上废除了对医方过错的证明责任倒置。在医疗侵权证明责任分配立法价值取向问题上,存在着正义与自由的冲突、正义与效益的冲突。正义价值优先,应由医方承担自己不存在过错的证明责任。
王国征
关键词:医疗侵权
案外人以房抵债权利排除执行效力研究被引量:3
2021年
对案外人以房抵债权利能否排除执行问题,实践中存在不能排除、能够排除、视情况而定三种做法。三种做法分别存在忽视执行程序影响权利效力、未区分抵债权利与买方权利差异、抵债权利效力认定混乱的问题。综合考虑抵债权利目的、权利效力可突破债权平等原则以及维护既存法律关系稳定等因素,抵债权利应具有排除执行效力。抵债权利具有排除执行效力的条件包括,抵债合同签订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折抵金额体现等价交换原则、已合法占有房屋。
王国征孔凡琛
关键词:效力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的证明责任分配——兼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1句被引量:3
2013年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相应地,它们的证明责任分配也不同。合同成立证明责任分配,要区分不同的意思表示分别确定其证明责任承担,当一项意思表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或者是承诺还是反要约发生争议时,由表意人承担证明责任。合同有效证明责任分配,存在合同有效法律推定。合同生效证明责任分配,限制合同生效的三种情形中,仅有附条件合同情形才存在证明责任承担问题。《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1句,没有涉及合同有效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且其关于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也存在不完善之处。
王国征
关键词:合同
民法典的程序法回应被引量:3
2020年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事法治建设的重大事件。民法典是最重要的民事实体法,与其相对应的程序法主要是民事诉讼法。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正确理解与处理好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对于保障民法典的贯彻实施进而推进我国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民法典的出台,对民事诉讼法提出了诸多问题和挑战,对于这些问题和挑战,民事诉讼法必须作出回应。
王国征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程序法法治建设民法典回应
论适用人民陪审员的案件范围被引量:6
2013年
我国关于适用人民陪审员案件范围的立法分为三个阶段,2004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当事人选择适用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是司法民主的一种体现。但现行法律关于适用人民陪审员范围的规定仍然存在不明确、不合理之处,理论上对此存在较大争议,实务上陪审率也存在较大差异。陪审率的高低并不等于司法民主水平的高低,从法律制度完善角度看,应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适用人民陪审员,同时限制当事人申请适用人民陪审员的案件范围。
王国征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司法民主
“法的价值”与“法的价值取向”概念研究述评被引量:5
2009年
价值哲学在国外发展有100多年的历史,上一世纪80年代起我国哲学界开始对价值哲学进行广泛研究。中外学者对价值和价值取向概念的理解,没有统一的看法。价值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价值取向是一定主体基于价值观念面对价值冲突进行价值选择时所采取的行动方向。我国法学界对法的价值的理解,并没有超出哲学上对价值的理解。在法的价值取向中,比较有意义的是立法价值取向和司法价值取向。
王国征
碳排放权强制执行的逻辑前提与实践方案
2023年
“双碳”目标的提出推动碳管理市场化改造向纵深发展,也为碳排放权作为执行对象纳入债务人责任财产范围提供了制度契机。碳排放权的经济价值表现、客观独立属性以及利益处分自由等特征表明,其已具备作为执行对象的形式条件和实质要件。鉴于碳排放权蕴含环境和经济属性,在强制执行时应遵循比例原则并体现环境效益优先理念。因此,可从以下方面完善碳排放权的强制执行:首先应当在环境类立法和执行类司法解释中明确碳排放权属于可执行财产;其次,根据当事人角色和配额来源构建差异化执行方案;最后,通过环境管理和强制执行双重权力互动的方式,共同优化碳排放权执行措施和处分措施。
王国征孔凡琛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证明责任应为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划分标准被引量:5
2014年
以一个因素作为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划分标准的"单纯构成要件说"、"归责原则说"、"一般条款说"和"责任主体说",均存在不足。而无论是非单纯构成要件说,还是多元化标准说,实质上都不过是上述学说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加,其都存在"多标准划分"的逻辑错误。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宜以证明责任的特殊性作为划分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标准,即凡是由权利人对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等侵权责任四个构成要件事实存在承担证明责任的侵权责任,属于一般侵权责任;凡其证明责任与这样证明责任不同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王国征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死亡原因纠纷证明责任 ——以《民诉解释》第91条的适用为视角
2020年
《民诉解释》第91条规定的证明责任分配一般规则在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死亡原因纠纷中的适用情况不尽相同,有的适用之,有的不适用之,即使适用在不同案件中得出的结果也不相同.该规则及其理论依据缺陷使其不宜适用于该纠纷.意外伤害事故的三个构成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并不完全相同.
王国征
侵权法中证明责任价值取向的法理分析——以中国法为视角
侵权法具有程序特征,侵权法的秩序、自由、公正、效率等价值取向在侵权证明责任规则中都有所体现。侵权证明责任规则的价值取向是具体的、历史的。一般侵权证明责任规则应为由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四个要件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该规则更多地...
王国征
关键词:司法解释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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