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吕大亮

作品数:3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行贿
  • 1篇行贿罪
  • 1篇修正案
  • 1篇寻衅滋事
  • 1篇寻衅滋事罪
  • 1篇统计分析
  • 1篇判决
  • 1篇判决书
  • 1篇片面
  • 1篇片面共犯
  • 1篇量刑
  • 1篇教唆
  • 1篇教唆犯
  • 1篇共犯
  • 1篇法律
  • 1篇法律地位
  • 1篇否定说

机构

  • 3篇武汉大学

作者

  • 3篇吕大亮
  • 2篇叶小琴

传媒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湖北警官学院...
  • 1篇河南警察学院...

年份

  • 3篇2016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片面教唆犯否定说之提倡
2016年
片面共犯理论已经在学界逐渐得到承认,但是片面共犯的范围到底是否包括片面教唆犯,学界一直存在着争议。近年来,片面教唆犯肯定说通过案例与理论结合的论证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赞同。片面教唆犯与共犯的本质、片面教唆犯理论、肯定说的案例是否可罚存在着关联但是没有决定性关系,应当立足于教唆犯理论,从存在可能性以及必要性角度可知片面教唆犯根本不存在。
叶小琴吕大亮
关键词:片面共犯教唆犯否定说
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法律地位——兼评《刑法修正案(九)》对该款的修改
2016年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对于行贿罪量刑具有重大影响,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特殊处罚规定。在重刑反腐思想之下,97《刑法》这一款被认为是妨碍惩治腐败的"缺陷"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进行了从严修改,加大对于行贿人的处罚力度。虽然该款在适用中出现诸多问题,但是这一修改不但混淆了该款应有的法律地位,并且将量刑规范化问题上升为立法问题。
叶小琴吕大亮
关键词:行贿罪量刑
寻衅滋事罪的特点与防治对策——基于百份判决书的统计分析
2016年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中,寻衅滋事是需要重点防控的行为。由于规制范围的广泛性,寻衅滋事罪经常遭到学者们的批判。对寻衅滋事案件进行定量分析,总结出寻衅滋事罪表现出的定罪与量刑的特点,对症下药,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从防和治两个角度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吕大亮
关键词:寻衅滋事罪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