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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燕

作品数:5 被引量:41H指数:2
供职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3篇股东
  • 2篇合同
  • 1篇代表诉讼
  • 1篇董事
  • 1篇义务
  • 1篇缘起
  • 1篇责任追究
  • 1篇人身
  • 1篇人身保险
  • 1篇人身保险合同
  • 1篇沙盒
  • 1篇司法
  • 1篇诉讼
  • 1篇违反
  • 1篇金融
  • 1篇金融监管
  • 1篇金融科技
  • 1篇进路
  • 1篇豁免
  • 1篇公司法

机构

  • 5篇深圳大学

作者

  • 5篇黄海燕
  • 3篇蔡元庆

传媒

  • 1篇海南金融
  • 1篇科技与法律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法治社会
  • 1篇财经法学

年份

  • 1篇2019
  • 4篇2017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人身保险合同核保期内的风险承担——以临时保险制的建立为视角被引量:1
2017年
人身保险合同具长且严谨的核保期间,若在核保期内出险,因保险人尚未完成核保程序,此时涉及对保险事故的风险分配与责任承担。由于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并未明确规定临时保险制度,故为平衡核保期内保险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明晰核保期内的风险承担主体,本文基于人身保险合同特殊性,联系域外临时保险制度,为明晰我国人身保险合同核保期内的风险承担提供借鉴。
黄海燕
关键词:人身保险保险责任
多重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及导入路径被引量:2
2017年
虽然多重代表诉讼制度对规范集团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者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有积极意义,但于2017年8月正式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最终还是放弃了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导入。这与股东代表诉讼和多重代表诉讼之间存在结构上的差异、扩大解释的导入方式会引致新的问题有关,未来应以修订《公司法》的方式确立我国的多重代表诉讼制度。
蔡元庆黄海燕
关键词:股东责任追究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下之董事相应责任研究——兼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四款
2017年
董事负有监督股东出资之义务,但基于违反该义务下的董事责任,需考虑公司内、外部责任之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于董事在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下责任之规定较为模糊,基于股东出资之意义并非为债权人形成担保,则董事在公司增资时怠于向股东催收资本之责任,应体现为其对公司的赔偿,而非对股东未缴纳出资部分的补足,更非对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因在制度价值考量下的债权人保护,亦应体现公司法律制度首要利益目标的实现。
黄海燕
关键词:出资义务
股东协议治理:缘起、困境与规范进路被引量:7
2019年
股东以协议影响甚至参与公司治理的现象并不乏见,如以股东协议调整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股权利益的分离、调整风险分配格局、限制股权或股份转让。公司机构设置缺乏一定的选入规则、股权中的人身性利益与财产性利益具有可分性等,是促使该现象出现的重要因素。不过考虑到公司组织规则的限制与协议本身的局限性,涉及公司治理的部分股东协议可能会遭遇法律障碍和否定评价。探寻规范股东协议治理的进路,即在理解该类协议的适用需求与价值的基础上,更妥善地处理相关纷争。一方面,在效力认定、违反救济等方面,认识其与合同法视野中协议的区别;另一方面,即使是基于公司法立场的评判,对于部分规则的适用也应避免理解上的偏差。
蔡元庆黄海燕
关键词:股东协议公司治理公司法合同法
监管沙盒:兼容金融科技与金融监管的长效机制被引量:31
2017年
金融科技驱动金融创新,当金融创新与现有的一般规则相抵触时,如果从严监管,则真正有价值的金融创新也会面临被阻遏的风险;反之,却会造成无法控制潜在风险的后果。首创于英国的监管沙盒机制将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置于安全空间,使之不会就其活动立刻产生违反一般法规的后果。即提供稳定与可预测的监管环境,使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在不受现有一般规则阻碍的同时,得到了实践经验作为其逐步完善的支撑,进而兼容金融监管与金融科技的发展,形成系统长效的监管机制。
蔡元庆黄海燕
关键词:金融科技金融监管豁免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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