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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明

作品数:3 被引量:16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推定
  • 1篇刑事
  • 1篇言词
  • 1篇言词证据
  • 1篇证据法
  • 1篇主观
  • 1篇主观证明责任
  • 1篇效力
  • 1篇客观证明责任
  • 1篇共同债务
  • 1篇非法
  • 1篇非法言词证据
  • 1篇夫妻共同债务

机构

  • 3篇上海政法学院

作者

  • 3篇刘英明

传媒

  • 2篇学术探索
  • 1篇河北法学

年份

  • 1篇2014
  • 2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证据法视角下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被引量:12
2014年
从证据法角度来看,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实践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该推定规则除外情形限缩不当和推定效力过高。与此相适应,现行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的完善方案也必须将扩展除外情形方案和减轻举证责任方案结合起来,即一方面扩展除外情形,至少应增加"该举债没有经过举债方配偶事前同意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应当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另一方面,应减轻举证责任,即将现行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由转移客观证明责任的推定改为强制性仅转移主观证明责任的推定。
刘英明
关键词: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
论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的范围和效力被引量:2
2013年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以暴力、威胁获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基于人权保障说应绝对排除;通过"等其他非法手段"获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则由法院根据任意性原则综合个案情况进行裁量排除。通过非法手段直接获得的言词证据当然应被排除;该非法手段应否导致第一次言词证据之后续行调查获得的第二次言词证据被排除,应视原非法手段对第二次言词证据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而定;该非法手段不应导致基于非法言词证据而获得的实物证据被排除。
刘英明
有关间接证据的四大认识误区及澄清被引量:2
2013年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存在本质区别。正确的看法应该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需要运用逻辑进行推理;"运用间接证据证明"不等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不等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不存在本质区别。
刘英明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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