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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淮

作品数:8 被引量:22H指数:3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行政
  • 4篇诉讼
  • 3篇行政诉讼
  • 3篇司法
  • 3篇规范性文件
  • 2篇行政规范
  • 2篇行政规范性
  • 2篇行政规范性文...
  • 2篇行政诉讼法
  • 2篇审查
  • 2篇司法审查
  • 2篇诉讼代理
  • 2篇诉讼法
  • 2篇判文
  • 2篇《行政诉讼法...
  • 2篇裁判
  • 2篇裁判文书
  • 2篇出庭
  • 2篇出庭应诉
  • 1篇刑事

机构

  • 8篇武汉大学
  • 1篇湖北民族大学

作者

  • 8篇李淮
  • 1篇林莉红

传媒

  • 1篇广西民族研究
  • 1篇学术论坛
  • 1篇研究生法学
  • 1篇宜宾学院学报
  • 1篇甘肃行政学院...
  • 1篇太原理工大学...
  • 1篇中国石油大学...
  • 1篇中山大学法律...

年份

  • 4篇2017
  • 4篇2016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我国政务微博之法律规制研究
2016年
政务微博作为政府发布信息、获取民意和解决问题的新渠道,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备的监管法规和制度,产生了诸如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发布时效性差、规制者权责不对称等问题,阻碍其促进透明政治建设功能的发挥。对政务微博的法律规则需按合法行政、程序正当、全民高效和真实性的原则,制定细化、易行的程序和责任分担来保障监管得到落实和责任能够追究。
李淮
关键词:法律规制规制措施
自治立法权的行使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广西12个自治县自治条例为分析视角被引量:4
2017年
由于自治条例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的阙如,广西在自治区一级自治立法权行使方面极为有限。从自治县自治立法现状来看,各自治县均已制定自治条例,但存在重复上位法条款或结构、超越立法权限、规定模糊或缺乏可操作性、缺少法律责任条款、未能较好彰显民族特性、立法质量不高、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为有效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需要以优惠照顾理论修复中央与自治地方关系,尽快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实施办法。在立法过程中,要构建自治立法评估机制,科学规划自治立法,创设民族立法专家库,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和力度,并建立健全自治条例实施的监督保障机制。
李淮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限
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构造论被引量:5
2017年
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接受司法审查时应该遵循内在规律。按司法审查运行流程可分为三步,启动程序是首要,审查强度是中间,审查结果是终结,依次呈现立体化的推进过程。在启动程序阶段,表现为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和依当事人申请被动审查,后者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被限定为一并请求审查,直接起诉则处于缺漏状态;在审查强度阶段,仅局限于传统意义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审查,未能关注合理性审查和程序事实审查;在审查结果阶段,由于规范判决的阙如,导致司法评价不够独立和权威。随着实践推进和立法成熟,应该确立直接起诉模式,引入制定主体参加诉讼,修正审查强度,规定判决样态,从而实现"诉-审-判"的一体化格局。
林莉红李淮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审查强度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证研究——以规范性文件和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被引量:1
2016年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2014年修改《行政诉讼法》的众多亮点之一,从最初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解决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和提升司法权威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通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可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应工作人员、正当理由等内涵之重要性,出庭应诉与考核、责任追究等预设后果联系在一起,出庭应诉案件的类型受到强制设定,诉讼代理人单独出庭时须有被诉机关工作人员且律师不能获得特别授权,以及司法机关不能设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强制出庭应诉义务等。通过对裁判文书分析,可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极少出庭,基本上由副职负责人承担出庭应诉的职责,并且副职负责人与诉讼代理人经常出现混同现象。此外,负责人不能发挥当事人应有的诉讼作用,在不出庭应诉时将受到不利的法律后果。从长远发展观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具有持续生命力,健全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诉讼代理人机制方为可选之道。
李淮
关键词:出庭应诉正当理由诉讼代理
行政补偿诉讼救济状况实证研究——以325份裁判文书为样本被引量:1
2016年
新行政诉讼法将行政补偿争议明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正式从诉讼法上赋予其可诉性。通过实证发现,行政补偿诉讼存在着诸如受案范围有限、管辖不够规范、审理方式比较保守、原告诉讼请求获支持少、监督行政效果不佳及案件实体审理较少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扩大受案范围,规范管辖制度,同时,应充分发挥调解的功效,强化正当程序原则的运用,并应确立被告一体化机制,转变行政审判模式。
李淮
关键词:行政补偿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审判模式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状与展望——兼对新《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之检讨被引量:11
2016年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今已实施一年之久,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极少出庭,即使出庭也限于部分类型案件,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常态,且副职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在诉讼中多为一人。此外,负责人出庭的法律效果以宣示性为主,法院对于负责人未出庭的事由缺乏审查权限,需要靠行政机关强制性规定为补充。随着实践深入,应逐渐改革行政机关诉讼代理人机制,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完善行政诉讼公开机制,并赋予行政相对人对于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请求权。
李淮
关键词:出庭应诉诉讼代理人司法建议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评注
2017年
《行政诉讼法》第53条确立了对规范性文件一并请求司法审查的制度。从规范意义上,可将申请对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的构成要件分解为请求主体、请求客体、请求内容、请求期限和请求方式,只有同时具备后,才能追求该法第64条设定的法律效果。但从诉讼体系的整体考量,则发现与该法第13条的关系紧张,亦尚乏对制定主体、举证责任和合法性审查标准的明确规定,并且一并请求审查是否为诉讼请求应有质疑。为此,应该增加直接起诉方式,注重职权探知原则与当事人主义原则的有机结合,对审查标准进行体系化构造,实现第53条的扩张与升级。
李淮
关键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检察监督机制研究被引量:2
2017年
公安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活动存在许多不规范或违法情形,需要检察机关施以监督。然因现行检察监督方式、手段、范围的限制与检警关系定位等因素,致使检察监督效果欠佳。在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出了网上监督平台、驻乡镇或社区检察室和驻派出所检察室等监督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故此,需要完善立法规定,普及新的监督手段、拓宽监督途径和范围,树立检警协作理念,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升刑事案件侦查质量。
汪燕谭远磊李淮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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