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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盛

作品数:7 被引量:67H指数:4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金融
  • 4篇金融机构
  • 3篇社会责任
  • 2篇银行
  • 2篇企业
  • 2篇企业社会
  • 2篇企业社会责任
  • 2篇规制
  • 1篇兴业银行
  • 1篇银行金融
  • 1篇银行金融机构
  • 1篇政府
  • 1篇政府立法
  • 1篇支付
  • 1篇支付机构
  • 1篇支付体系
  • 1篇人民币
  • 1篇人民币国际化
  • 1篇沙盒
  • 1篇社会责任国际

机构

  • 7篇厦门大学

作者

  • 7篇刘盛
  • 4篇刘志云

传媒

  • 2篇厦门大学学报...
  • 1篇江西财经大学...
  • 1篇企业经济
  • 1篇政法论丛
  • 1篇四川理工学院...
  • 1篇国际关系与国...

年份

  • 2篇2019
  • 3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参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研究被引量:1
2018年
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长期以来都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则因其本身货币资源的调配者之定位和能够从外部推动关联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特殊性,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洗礼下,成为当前瞩目的焦点。我国参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际立法,统筹该领域国际国内两个层面的规则,并形成内外发展之联动,不仅是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趋势、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新的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金融机构自身市场竞争力、配合与推进中资企业'走出去'战略的要求,更是协调我国'软实力'和'硬实力',打造我国良好大国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际社会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可以包括'国家间立法'和'非国家间立法'(私政府立法)两种类型,前者进展缓慢而后者发展迅速,两者之间呈现出一种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正相关关系。参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需要政府主体和金融机构主体的共同行动,目前我国政府主体已经开始积极参与该领域规则的实践和构建,而金融机构主体作为一个'理性人',要将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外在义务变成自觉行为,就必须要与其商业动机相连接。兴业银行在加入赤道原则之后产生的巨大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无疑为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国际立法提供了良好的模范效应。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应当遵循'国家主体参与'和'金融机构主体参与'的并行路径,而对其具体战略也需要从过去的'积极参与'转变为'参与规则'和'主导规则'并重。同时,应当与时俱进,注重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之间的互动协调,构建一个具有强制性的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的常态性互动机制。
刘盛刘志云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自贸区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问题及其对策被引量:4
2018年
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开闸放水及其所具有的体制灵活性、业务创新性、交易便捷性和快速的市场反应等方面的优点,使之在与银行金融机构跨境支付的业务竞争中脱颖而出,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与区外相比,自贸区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在具体的业务运作流程上基本一致,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同的行政性区域定位所形成的外部环境对自贸区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在区内区外产生的不同影响:一方面,其在自贸区的语境下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区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各大自贸区贸易方式的深度变革;提升呈井喷式增长的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质量与效率;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并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国家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自贸区本身的多种优惠措施也为区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提供了区外并不具备的大量制度红利。另一方面,因这一业务发展不成熟、监管不健全等原因而存在的各类风险和制约因素,在自贸区规制该业务的基础性规范的缺失、为实现货物与服务的自由流动所做的各类创新以及与日俱增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量等因素的影响下将显得更加尖锐,需要自贸区出台具体规则来对准入门槛、运作范围和程序、创新性监管等方面进行特殊化处理。准入层面,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牌照制准入管理和有关外商投资准入规定的不明确制约了其在自贸区的发展,需要自贸区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之后,结合自身特质逐步开展准入试点;运作层面,交易真实性、突破外汇管理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风险被进一步放大,需要自贸区鼓励区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自身对跨境支付业务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能力建设、统一其在客户身份审查与交易内容真实性等方面的规定、完善与之相关的
刘盛
关键词:银行金融机构支付体系人民币国际化市场准入
基于国家安全的互联网全球治理被引量:7
2016年
在国家安全领域,互联网的国内治理对国家安全不可或缺,但因其无国界性、工具性、匿名性,单纯的国内治理会遭遇种种限制,故而互联网的全球治理显得尤为必要。基于国家安全的互联网全球治理模式,包括美国、加拿大等国宣扬的"多利益相关方"治理模式和中国、俄罗斯等国倡导的"多边主义"治理模式。互联网全球治理的实践表明,以民族国家为主导的"多边主义"治理模式能够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互联网全球治理机制的完善,需要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合作互助机制、标准实施协调机制、风险防范与评估机制等方面的建设,并注重互联网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的互动。
刘志云刘盛
关键词:互联网全球治理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经济法:挑战与回应被引量:22
2017年
随着我国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从简单分工向复杂分工的转变,传统凯恩斯式的需求侧短期干预已经无法使我国迅速摆脱国内外经济增长双重疲软的境况,在短期内实现经济的V字型反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亟需从需求侧拉动的"单腿支撑"向供给侧为主,适度扩大需求侧的"双腿走路"迈进。当前中央对供给侧改革的多项部署,对缘于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之校正和寻求政府与市场博弈均衡解的经济法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挑战。需要经济法主体制度通过制度性变革来推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明确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独立性,完善产权、社会分配等制度来保证市场主体的权益。需要经济法宏观调控制度从具体的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和发展规划法出发,推动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之形成。需要经济法市场规制制度通过完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竞争法律体系来建构宽松的投资经营环境,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
刘志云刘盛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法主体宏观调控市场规制
金融科技法律规制的创新——监管沙盒的发展趋势及本土化思考被引量:28
2019年
金融科技的大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监管沙盒即是迎接这种挑战的产物。监管沙盒是一种在真实但受限的环境下对金融创新进行测试,并以此判定是否可以大规模适用的制度,能够在防范各类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金融创新。目前,监管沙盒的发展趋势能够为缓和法律滞后性与创新超前性的矛盾、协调监管部门与创新主体的关系和变革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范式提供有益参考。我国包容性监管理念的运用、协调性监管框架的出现和试点性法律法规的实践,为监管沙盒的本土化提供了理念的适应性、体制的兼容性及规则的合法性基础。
刘志云刘盛
关键词:金融科技金融消费者保护
新发展理念下我国金融机构对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的参与分析——以兴业银行对赤道原则的参与为例被引量:4
2018年
金融机构"理性人"的逐利本性表明,社会责任这一外在义务需要与其商业动机相连接,才能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兴业银行在新发展理念及其渊源理念的指导下,主动加入和深度践行赤道原则之后所产生的巨大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便很好地佐证了这一点。而其具体的实践行为和应当的优化路径,则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的重要借鉴对象。我国金融机构应当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破除当前对该类国际规则"少数参与,多数观望"的状态,并按照"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要求不断优化对其的践行路径。
刘盛
关键词:赤道原则兴业银行
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的参与路径及战略探究被引量:1
2019年
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包含以国家为主体达成的国家间立法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协商出现的私政府立法两种。故而中国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的参与应当遵循国家主体参与和金融机构主体参与的并行路径,前者要求综合运用一揽子博弈或早期收获的立法方式,以及双边、区域和多边等多头并进的立法模式;后者则主要体现为一种逐步参与的策略。两者之间呈现出一种互相影响、互为动力的正相关之关系。在具体战略方面,则需要从过去的积极参与转变为参与规则和主导规则并重,通过构建或参与相关的国家间立法和私政府立法来主动发出中国声音。
刘盛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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