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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祥

作品数:1 被引量:6H指数:1
供职机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罚
  • 1篇刑罚处罚
  • 1篇司法
  • 1篇司法适用
  • 1篇法理
  • 1篇法理研究
  • 1篇非刑罚处罚
  • 1篇处罚

机构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上海市人民检...
  • 1篇上海市宝山区...

作者

  • 1篇谢杰
  • 1篇王延祥
  • 1篇阎寒

传媒

  • 1篇福建警察学院...

年份

  • 1篇2010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非刑罚处罚司法适用情况调查与法理研究被引量:6
2010年
非刑罚处罚措施在实践中极少被适用。由于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方法并不丰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等条件设置缺乏量化内容,导致非刑罚处罚的标准非常模糊。检察机关是非刑罚处罚刑事适用的当然主体。非刑罚处罚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性、刑罚处罚豁免性、非刑罚处罚必要性等三方面内容。非刑罚处罚适用范围应按照合法性原则界定,只有刑法规定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形,才能予以适用。
谢杰阎寒王延祥
关键词:非刑罚处罚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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