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静
- 作品数:3 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鉴定意见不应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 2016年
- 鉴定意见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其合法性毋庸置疑,但其客观性和关联性同其他证据形式相比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鉴定意见不是案件事实直接产生的,也不是人对案件事实的直接感知,而是鉴定人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对案件中涉及的其他证据相关情况的判断,其与案件事实不存在直接的联系。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应当是依附于其他证据的辅助性证明工具,而非独立的证据形式。这种重新定位还需加强法庭对证据的质证。
- 王勇滕静
- 关键词:诉讼地位
- 论同一认定科学基础的缺陷和重构被引量:1
- 2015年
- 现有同一认定科学基础仅从同一认定客体的角度出发强调客体的特定性、反映性和相对稳定性,没有认识到同一认定客体反映形象在同一认定过程中的地位,更没有认识到反映过程和认识过程的价值。因此,为了尽力避免上述缺陷,可以尝试在正确把握"科学"的内涵基础上,立足于同一认定的反映阶段和认识阶段,对同一认定科学基础进行科学的重构。
- 王勇滕静
- 司法鉴定机构认可的现实困境及其突破
- 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人们法律意识和科学意识的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控制已跃然成为司法鉴定领域研究和讨论的热点。但在传统的中国式管理方式和思维的影响下,鉴定管理松散、鉴定质量主要凭鉴定人个人控制,民间鉴定机构过分追...
- 滕静
- 关键词: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