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宸
- 作品数:4 被引量:8H指数:2
- 供职机构: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的监管界权问题研究被引量:5
- 2020年
- 为降低和转移国企治理成本,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将监管权力界定为出资人权利,导致建立在此等权力之上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制度得以随意干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而不受公法与私法的约束。当下界权不清、干预繁杂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机制在抑制代理问题的同时,带来了损害交易相对人利益、影响公司制度稳定、增加国企本身的费用等一系列有害后果,故应以"明权、去权、限权"的途径改革现有监管制度。
- 陆宸
- 关键词: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国企治理
- 版权制度固有矛盾的调和研究——基于传播技术革新下美国唱片业维权的反思被引量:1
- 2017年
- 人为的作品专有秩序同相对独立的作品传播之间的矛盾是版权制度的固有矛盾,传播技术革新则激化了这一固有矛盾。21世纪以来美国唱片业的维权历程表明仅依靠健全的版权制度已不足以维持作品专有秩序。为维护版权秩序、维持版权制度的持续运作,需调和版权制度的固有矛盾。调和固有矛盾的出路在于保障权利顺利流转并为最有效利用者掌握,使合法的作品传播服务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压倒非法的作品传播行为。为保障权利流转,需在市场环境下处理版权与技术关系、维权费用分担、新旧版权产业竞争这三大问题。在中国,调和音乐作品版权保护固有矛盾的重点是以市场为基础,综合运用市场、行政与立法手段解决维权费用分担问题。
- 陆宸
- 证券市场场外配资合同效力认定裁判规则反思与重构被引量:2
- 2021年
- 从本质上看,场外配资是一种借钱炒股的行为,其法律关系复杂。场外配资合同类型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根据合同架构,可将场外配资合同分为融配资双方直接交易的配资合同、P2P互联网配资合同、伞型结构化信托配资合同等几种类型。在实务中,主流观点倾向于认为场外配资违反融资融券特许经营制度,出借账户违反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并由此认定场外配资合同无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同效力与合同效果分离的创新观点,而《九民会议纪要》则正式确立了场外配资合同的无效性。但是,由于国家特许经营制度不能成为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出借账户并不违反账户实名制的初衷,社会公共利益条款也很难适用于场外配资合同,认定场外配资合同无效的理由并非必然成立。因此,为更好地认定场外配资合同效力,应当直面杠杆化市场风险,本着注重私权保护、尊重意思自治、保护金融创新的理念,有条件地赋予场外配资合同以合法性,允许场外配资中的账户出借,设定准入标准并建立事先备案制度,提高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处理问题的能力,推动场外配资阳光化、规范化运行,在规制层面平等对待场内与场外融资行为,在司法环节坚持个案认定原则,针对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通过构建统一规则来处理当事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 陆宸
- 关键词:合同效力私权保护意思自治
- 工程教育改革的本土立场:从国际工程教育改革中的产业需求入手
- 2015年
- 当代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的主要趋势是强化工程人才的能力教育,它适应了新环境下产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对工程教育的新需求。工程教育的发展,既是追求先进性的过程,又是在限定的条件下对有限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因此,中国工程教育的改革需要以中国的立场审视和应对国际工程教育改革及其背后的产业因素,正确处理产业与教育的关系,协调人才培养效果与教育成本负担的矛盾,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培养方案。
- 刘华陆宸
- 关键词:教育改革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