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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钧

作品数:52 被引量:236H指数:10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4篇期刊文章
  • 8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9篇医药卫生
  • 23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4篇精神病
  • 18篇司法
  • 16篇司法精神
  • 16篇精神病学
  • 13篇司法精神病
  • 13篇司法精神病学
  • 11篇脑损伤
  • 9篇刑事
  • 9篇伤患者
  • 9篇颅脑
  • 9篇颅脑损伤
  • 9篇脑损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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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篇颅脑损伤患者
  • 7篇精神分裂症
  • 7篇分裂症
  • 7篇病人
  • 6篇精神发育
  • 6篇精神发育迟滞
  • 6篇发育迟滞

机构

  • 34篇四川大学
  • 20篇四川大学华西...
  • 16篇华西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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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篇济宁市精神病...
  • 2篇华西医大
  • 2篇中华人民共和...
  • 1篇郑州大学
  • 1篇山东省安康医...
  • 1篇成都市公安局
  • 1篇成都市第四人...

作者

  • 52篇霍克钧
  • 46篇刘协和
  • 16篇胡泽卿
  • 16篇张伟
  • 13篇李焱
  • 11篇张金响
  • 10篇张伟
  • 9篇陈敏
  • 8篇张钦廷
  • 5篇胡峻梅
  • 4篇李功迎
  • 4篇李焱
  • 3篇翟爱玲
  • 3篇张伟
  • 2篇王凌波
  • 2篇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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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魏善麒
  • 1篇李志成
  • 1篇陈景清

传媒

  • 7篇中国行为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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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篇华西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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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第十届全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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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篇中国循证医学...
  • 1篇证据科学

年份

  • 1篇2008
  • 5篇2007
  • 3篇2006
  • 4篇2005
  • 5篇2004
  • 4篇2003
  • 10篇2002
  • 2篇2001
  • 1篇2000
  • 1篇1999
  • 1篇1997
  • 1篇1996
  • 6篇1995
  • 2篇1994
  • 4篇1993
  • 2篇1992
5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3种抗精神病药物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清泌乳素的影响被引量:3
2003年
目的 探讨不同抗精神病药物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清泌乳素PRL水平的影响。方法  6 2例患者随机分为 3组 ,分别采用奎的平、氯丙嗪、利培酮治疗 4周 ,治疗前、后分别评定精神症状并测定PRL水平。结果 治疗前、后精神症状及不良反应在各组间无差异 ,但是治疗后氯丙嗪及利培酮组的PRL水平显著高于奎的平组。治疗前 3组患者的精神症状及不良反应量表分与PRL水平的相关无统计学意义 ,治疗后氯丙嗪组及利培酮组的多项精神症状量表分与PRL水平的负相关有统计学意义 (P <0 .0 5 )。结论 氯丙嗪及利培酮在改善精神症状的同时伴有PRL增高 ,而奎的平无PRL增高。
胡峻梅李奕李涛王洪明刘协和霍克钧
关键词:抗精神病药物精神分裂症血清泌乳素氯丙嗪利培酮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无精神病刑事案例的智力分析被引量:2
2007年
目的研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被鉴定为无精神病刑事案件者的智力水平。方法对88例被鉴定为无精神病的刑事案例及89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的刑事案例的智力测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无精神病组与精神分裂症组的性别、年龄、文化、职业、婚姻及案件类型的构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无精神病组的智力测验成绩显著优于精神分裂症组但低于正常水平(常模);自称有精神病或否认有精神病案例间智商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无精神病案例的智力测验结果反映这类被鉴定人的智力有轻微受损。
胡峻梅李焱霍克钧刘协和
关键词:无精神病司法精神病学刑事案例
关于高校因病休学、复学能力评定的探讨
本文分析了在高校因病休学、退学的现状,论述了对大学生休学、复学能力评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问题,并通过例子说明。
吴嘉宋平霍克钧张波康林张伟
关键词:大学生
文献传递
颅脑损伤患者智能和记忆损害的相关因素研究被引量:4
2002年
目的探讨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伤者的智能和记忆损害及相关因素。方法 统计分析成都市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的652例伤者的心理测验、脑电图及脑影像学资料。结果研究组平均智商为77.85±15.97,27.9%的伤者智商低于70;51.9%的记忆商低于51。智力损害与文化程度、左颞叶损伤、≥3个脑叶损伤以及脑电图异常明显相关;记忆损害与文化程度、损伤和鉴定检查的间隔时间、脑于损伤、左颞叶损伤、脑电图异常明显相关。结论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的伤者多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和记忆损害,且与左颞叶损伤、脑电图异常、文化程度、脑干损伤等因素有关。
张金响霍克钧刘协和李焱张伟孔斌黄思兴
关键词:法医精神病学颅脑损伤记忆
河南省刑事案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的随访研究被引量:2
2006年
目的研究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后各方对结论及处理的看法及社会影响等随访因素。方法作者通过通信函调、电话随访和登门拜访等三种方法,用自编调查表对208例鉴定案例分别向委托机关、被鉴定人本人或家属、受害人本人或家属进行随访。结果被鉴定人受教育年限平均为4.84年,以30岁左右已婚男性农民居多。暴力犯罪(129例占83.77%)远较非暴力犯罪(25例占16.23%)为多,前者又尤以杀人(44例占28.57%)为最常见。本资料再鉴定率为2.93%。被鉴定人及其家属对34例无责任能力的处理意见认为恰当的占76.47%,对判为无罪释放的28例,认为处理恰当的占71.43%,认为不恰当的占10.7%。对就医者几乎全都满意,对判刑或关押的认为恰当与不恰当者各占43.18%。受害人目前现状为死亡7例,残废10例,恢复健康10例。被鉴定人及其家属的意见与司法机关认为案件引起的社会影响似乎无关。被司法机关无罪释放的41例(26.62%)被鉴定人中,再杀人2例(4.87%),放火2例(4.87%),盗窃2例(4.87%),回归社会后有破坏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者3例(7.31%)。结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违法犯罪精神病人的监管和医疗机构。
张广政郑旭东葛秀峰刘协和霍克钧
关键词:司法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鉴定随访研究
火车上的急性应激性精神障碍——附6例火车上杀人的司法鉴定案例被引量:2
1993年
自 Selye 的应激学说提出以来,大量的临床和实验室研究表明,来自环境中的心理、社会刺激和理化、生物刺激,均能引起人类的心理生理反应。当刺激超过一定限度,可导致精神障碍(Levi l972)。本文通过6个在火车上杀人的司法鉴定案例分析,探讨在这一环境中应激与急性精神障碍的关系。
张伟刘协和霍克钧胡泽卿
关键词:精神病应激司法鉴定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中“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诊断分析被引量:1
2008年
目的探讨"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诊断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形成原因、判定原则及处理措施。方法分析比较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中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鉴定资料。结果形成此诊断的主要原因是鉴定资料不充分,描述的被鉴定人精神异常表现不具体、不典型(83.3%),或鉴定资料描述的精神异常与鉴定检查时发现的情况不一致。但是即使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仍可以从作案动机、有无逃逸等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被鉴定人9例(75%)判定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例(25%)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结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是一种暂时性诊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使用,但应慎用。
邱昌建罗宇鹏张波霍克钧张伟
关键词:司法精神病学刑事责任能力
颅脑损伤患者的社会功能分析被引量:4
2004年
目的 比较有和无器质性损伤的颅脑损伤患者的社会功能 ,探讨其作为精神损伤鉴定的价值。方法 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 (SDSS)、大体评定量表 (GAS)和功能大体评定量表 (GAF)对 5 6例无脑器质性损伤和 5 5例有脑器质性损伤的颅脑损伤患者进行评估。结果 用SDSS评定 ,无脑器质性损伤组患者的社会功能缺陷发生率为 33 9% (19/ 5 6 ) ,有脑器质性损伤组为 4 5 5 % (2 5 / 5 5 ) ,两组间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 =1 5 4 4 ,P =0 2 14 )。两组的GAS评分结果无显著性差异 (t=0 0 2 1,P =0 983) ;两组的GAF评分比较也无显著性差异 (t=0 391,P =0 6 97)。结论 本研究提示 ,颅脑损伤患者的社会功能缺陷发生率较高 ,但有或无脑器质性损伤患者的社会功能损害发生率及社会功能受损程度间并无显著性差异。
陶华胡泽卿黄思庆刘协和霍克钧
关键词:颅脑损伤社会功能法医精神病学
精神病人的受审能力及相关因素的定量研究被引量:4
1994年
精神病人的受审能力及相关因素的定量研究华西医科大学胡泽卿,刘协和,霍克钧,李焱前言受审能力是指一个人理解他被控告的性质和定罪可能给他带来的后果,以及他能够理智地支持他的律师为他辩护的能力。受审能力检查用于评估审判时被告人的精神状态。在许多国家的司法实...
胡泽卿刘协和霍克钧李焱
关键词:受审能力精神病人刑事被告人司法精神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精神发育迟滞
精神发育迟滞者的性自我防卫能力及其评定被引量:6
1996年
本文对56例精神发育迟滞患者被奸污的司法精神鉴定案例进行分析。鉴定结论,诊断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10例(17.9%),中度和重度者各22例(39.3%),极重度2例(3.5%)。56例中,评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者51例(91.1%),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者5例(8.9%)。作者对性自我防卫能力的概念及其评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认为中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者可评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轻度者可评定为部分或者完全性自我防卫能力。
霍克钧刘协和胡泽卿张伟
关键词:司法精神鉴定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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