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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冠浩

作品数:11 被引量:73H指数:4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5篇切入
  • 3篇刑法
  • 3篇刑事
  • 2篇证据排除规则
  • 2篇起诉
  • 2篇效力
  • 2篇教义学
  • 2篇和解
  • 2篇和解不起诉
  • 2篇法学
  • 2篇犯罪
  • 2篇非法
  • 2篇非法证据
  • 2篇非法证据排除
  • 2篇非法证据排除...
  • 2篇不起诉
  • 2篇裁判
  • 1篇毒树之果
  • 1篇读解
  • 1篇刑法学

机构

  • 11篇北京大学

作者

  • 11篇吉冠浩
  • 1篇徐然
  • 1篇王华伟
  • 1篇陈逸群

传媒

  • 2篇北京大学研究...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当代法学
  • 1篇法学家
  • 1篇研究生法学
  • 1篇东北农业大学...
  • 1篇四川警察学院...
  • 1篇证据科学
  • 1篇刑事法评论
  • 1篇交大法学

年份

  • 2篇2016
  • 2篇2015
  • 6篇2013
  • 1篇2012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储槐植教授专访被引量:1
2012年
【学者简介】储槐植(1933—),江苏武进人。1955年于北京政法学院毕业后到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81-1982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研修美国刑法。著有《美国刑法》、《犯罪场论》等专著以及文集《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学》、《刑事一体化》。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具有学术标签意义的学术思想包括"刑事一体化"
徐然王华伟吉冠浩陈逸群
关键词:犯罪场美国刑法学者简介刑法学理论法定犯
检察官裁量权制衡模式——以和解不起诉案件为切入的分析
2013年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国检察机关新增"和解不起诉"裁量权,这为检察官权力的不规范使用留下了可能空间。法律对该裁量权的规范具有局限性,现行和解不起诉制度仍存在隐患。基于此,我国各地司法实践部门自生自发地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尚且不成体系并缺乏理论的概括。由此,通过对这些司法实践的概念化与模式化,提出制衡检察官裁量权的一种新思路——以专业调解人员、独立的和解机构与辩护律师为支撑的"专业力量制衡模式",以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舆论监督为内容的"社会力量制衡模式",以事后和谈会议、事后审查制为手段的"事后公开制衡模式"。相对于传统法学理论,这三种模式在实体层面与程序层面均有突破。
吉冠浩
关键词:和解不起诉
刑事证明标准的形式一元论之提倡——兼论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路径被引量:13
2015年
中国刑事证明标准存在"法律规定中的实质一元论"与"司法实践中的多元论"两种模式,其所处的场域皆是刑事诉讼的三阶段论。刑事证明标准具有"作为拟制标准的参照功能"与"作为裁断标准的授权功能",该两大功能在现有证明标准模式中均是失范的。因此,有必要提出可以彰显功能的"形式一元论",即我国现行刑诉法关于证明标准的规定应被解读为:在刑事诉讼中只存在审判阶段唯一的证明标准。在我国诉讼构造尚未发生实质变革的当下,坚持"形式一元论"是实现审判中心主义体系化路径的关键一环。
吉冠浩
关键词:证明标准审判中心主义诉讼构造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继续效力——以重复供述为切入的分析被引量:21
2015年
对重复供述,目前存在三种应对模式:直接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模式、"毒树之果"模式和证据使用禁止的放射效力模式。但是,现有模式在处理重复供述问题上操作性和兼容性均有不足,因而有必要提倡一种以先前非法讯问对随后供述的任意性是否继续产生影响的判断为核心的继续效力排除模式。关于继续效力是否存在,应当综合案件情况加以具体判断,权衡被告人被讯问时的每一个因素,尤其是审酌先前非法讯问方法对随后重复供述的"污染之稀释"程度。同时,继续效力排除模式在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方面也有特殊要求。此外,继续效力的排除模式超越了强制性排除与裁量性排除的框架,适用于所有言词证据,但不适用于实物证据。
吉冠浩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善待法理学的问题意识——读比克斯的《法理学:理论与语境》
2013年
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活!——苏格拉底法律不是一门需要掌握的手艺,而是一种知识追求。——布赖恩·比克斯一、理论与语境之间的问题意识比克斯在该书([美]布赖恩·比克斯:《法理学:理论与语境》(第四版),以下简称"比克斯书",邱昭继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11页)的第四版序言中指出:本书第一部分的论题(法律理论:问题和可能性)通常不包括在大学课程中。
吉冠浩
关键词:法律理论法律实证主义分析法学
判决书撰写中刑事法教义学之提倡——以一份德国刑事判决书语言、文字及说理方法为切入的分析被引量:1
2013年
撰写一份判决书不等同于书写一篇学术论文,所以,法官的大脑不能成为各种学说的跑马场。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判决书的撰写也必须像书写论文一样具有论证过程、注重说理方法。有学者将判决书描述为"一幅精选的图景",认为裁判者在决定何者可入选与如何入选时要经过许多选择,寻找想找到的东西并坚持到底直至找到,当最初找到的东西不符合试图建构的图景时。
吉冠浩
关键词:犯罪论体系裁判者阻却事由
刑诉法研习中法教义学之提倡——以《相对合理主义》为切入被引量:7
2013年
《相对合理主义》一书为刑事诉讼法学界贡献了两个理论命题:"相对合理主义"与"刑事诉讼两重结构理论"(三角结构与线形结构)。面对诸如刑事和解这类"中国问题","相对合理主义"在理论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上都是缺乏足够的解释力的,是一种不尽合理的方法论。而"两重结构理论"注意到我国司法经验同时又考虑到类型化的分析手段和诉讼观,体现了从经验到理论的方法论,在刑诉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伴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大修以及地方性司法改革的层出不穷,以建立在从经验到理论的方法论之上的法教义学来实现刑事诉讼知识创新是值得提倡的。
吉冠浩
关键词:相对合理主义法教义学知识创新
正当程序理论的视角之变——以紧急酷刑案为切入被引量:2
2013年
本文以紧急酷刑案为切入,运用刑诉与刑法交错适用的方法,探究惩罚犯罪手段的正当性是否存在例外、例外的正当性基础及其适用边界等系列问题。通过对来自政治哲学、认识论、价值论、国际公约、替代手段、既往判例等维度的质疑声音之回应,以及基于违法阻却事由、风险社会理论、酷刑的现实运用之论证,可以认为,以惩罚犯罪手段正当性为代表的正当程序理论存在适用边界——在严格的案件适用范围、缜密的司法令状主义、彻底的比例原则这三个变量的限制下,紧急酷刑案存在正当性基础,"酷刑"有其生存的余地。概言之,正当程序理论的视角在紧急酷刑案中需要转变。
吉冠浩
关键词:行为功利主义
限制和解不起诉裁量权的另一种思路
2013年
《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我国检察机关新增和解不起诉裁量权,这为检察权滥用留下了滋生空间。尽管刑诉法及司法解释试图限制检察官这一裁量权,但其滥用之潜在危害仍然存在。传统法学理论提出了种种对策,但均因大而不当存在缺陷。基于此,在和解不起诉案件中,为实现限制检察官裁量权滥用之目的,应提倡"另一种思路":通过以权利制约权力模式、以权力制衡权力模式、以第三方约束权力模式来规制检察官和解不起诉裁量权之行使。
吉冠浩
关键词:刑事和解和解不起诉检察裁量权
论庭前会议功能失范之成因——从庭前会议决定的效力切入被引量:27
2016年
2012年《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功能失范的主要表现为:解决程序争议的功能失灵,组织庭前准备的功能失范,提高诉讼效益的功能也难以发挥。跳出庭前会议程序失灵的表象后,"庭前会议功能失范何以发生"成为了重要问题。目前看来,庭前会议决定的效力缺失是该程序功能失范的主要成因。其间的因果律为:决定的效力缺失,使程序争议拖延至一审庭审,对合议庭和被告人参与未形成有效激励,并导致当事人失去了救济方式。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告别"没有结论的裁判"。
吉冠浩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性裁判因果律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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