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峰
- 作品数:9 被引量:17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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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我国检察办案模式的转变——以两大法系检察官办案独立性为参照的分析被引量:1
- 2014年
- 域外检察办案模式的特点是在检察一体化原则下确保检察官办案的独立性。我国检察办案模式长期实行"三级审批制",根本问题是检察权行政化。曾经推行的主诉(办)检察官办案模式由于没有解决检察官办案独立性的保障问题,效果欠佳。构建新的检察办案模式,应借鉴域外检察办案模式的成功经验,以"突出检察官独立性"为方向,科学处理不同检察主体之间的关系,构建相关保障制度,并尽量拓展其适用范围。
- 刘文峰张涛
- 关键词:检察权司法制度
- 犯罪收益独立没收程序性质之双重判断标准
- 2015年
- 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及国际社会为应对贩毒、洗钱、腐败、恐怖等严重跨国有组织犯罪,从“无人能从犯罪中获利”原则出发,以英美法系传统“对物诉讼”为原型,形成了与定罪程序相对分离的犯罪资产没收程序。这类程序具有两方面显著特征:一是没收对象为与犯罪相关的违法资产,不同于不区分资产合法、违法性质的“没收财产”刑罚;
- 刘文峰张元鹏
- 关键词:犯罪收益定罪程序没收财产跨国有组织犯罪国际社会
- 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实践困境及其破解被引量:1
- 2015年
- 我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中问题比较突出,表现为案件数量少、分布不均衡、涉案人员级别低、涉案金额小等。原因主要是对诉讼目的和性质归属把握不准、程序设置没有体现"特别性"要求、相关办案机制缺失等,建议进一步完善程序设置。
- 刘文峰
- 关键词:实证分析刑事诉讼
- 检察人员参与刑事再审法庭调查问题初探——以最高法《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为参照
- 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首次确立了法庭调查规则的完整体系,对前期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原有法庭调查规则进行了初步归纳,填补了法庭调查程序规制的诸多空白。相较于一审法庭调查程序,再审法庭调查程序具有特殊性,存在一个已经生效的裁判,设定两种程序启动方式,存在三种可能的事实立场,适用特殊的调查规则。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应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提高参与法庭调查的技巧,并掌握再审法庭调查的特殊要求。
- 刘文峰
- 关键词:再审法庭调查
- 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ACE)守则F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守则被引量:4
- 2013年
- 传统上英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但近几十年在刑事诉讼和证据方面,英国却制定了大量的成文法。在证据方面,最为有名的是《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以及配套的守则:《守则A:警察行使责令停止和搜查权执行守则》(1997年5月14日开始实施),《守则B:警察搜查住所和扣押在人身或住所内发现的物品执行守则》(1995年4月9日开始实施),《守则C:警察拘留、对待及询问当事人执行守则》(1995年4月9日开始实施),《守则D:警察辨认当事人执行守则》(1995年4月9日开始实施),《守则E:会见犯罪嫌疑人录音执行守则》(1995年4月9日开始实施),《守则F: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守则》(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守则A-E均有中译本(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组织编译:《英国刑事诉讼法(选编)》),守则F尚未见到中译本。英国是世界上最早适用讯问录音录像的国家,有很多成熟的规则可资借鉴。《守则F: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守则》是英国专门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的规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录像原件的制作和封存,讯问录音录像的适用情形以及讯问开始、讯问聋人、犯罪嫌疑人提出异议和控告、更换录制介质、讯问的中断、录制设备故障、取出录制介质、讯问结束、讯问后录音录像的使用,录音录像原件的安全,通过安全数字网络进行讯问录像。该守则详尽、具体,有利于合法、规范地收集犯罪嫌疑人口供,免受非法取证的质疑。2012年我国修改了《刑事诉讼法》,第121条增加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即:"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但是,对于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如何具�
- 李玉华刘文峰
- 关键词:刑事证据法录音录像搜查权判例法
- 检察办案模式问题研究
- 2015年
- 域外国家和地区检察办案模式之特点是保证检察官办案之独立性。而我国检察办案模式为"三级审批制",其根本问题在于检察权行政化属性。曾经的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但因没有处理好检察官办案独立性的制度保障,效果差强人意。建构全新的检察办案模式,应借鉴域外检察办案模式的经验,以科学定位检察权属性,突出检察官独立性为方向,合理处理不同检察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相关制度保障,并适当、适时的拓展其适用范围。
- 张元鹏刘文峰
- 关键词:检察权独立性司法性
- 日本精密司法经验与启示被引量:7
- 2014年
- 日本刑事司法被称为精密司法,检察官垄断起诉下的起诉犹豫制度、职业法官垄断审判下的职权审判制度是精密司法形成、运作的制度基础。程序精密和结果精准是精密司法的优点,但也存在忽视正当程序、审判形式化等问题,为此日本通过强化检察审委会制度、引入裁判员制度等司法民主化措施对其进行改造。鉴于日本精密司法的经验教训,我国司法改革中应注重程序公正,并在司法程序设计上兼顾精密化与民主化的平衡,同时提高司法人员职业素养,立足于我国国情推动改革进程。
- 刘文峰
- 关键词:司法改革刑事诉讼
- 论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对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影响
- 2011年
- 多次、反复、随意发回重审问题一直是中国司法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增加了需要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的数量,包括:二审法院对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不予理睬应当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对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不置可否,而实际上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而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排除的,取证行为严重侵害被追诉人宪法权利的情况下,应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支持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而二审法院认为不应当排除的,一审法院没有对证据进行质证的情况下,案件应发回重审。对此,检察机关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外部的联动沟通机制,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程序合法性的监督以及法院可能滥用发回重审裁量权的监督。
- 张元鹏刘文峰马可
-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发回重审法律监督
- 当前我国辩护律师会见之问题被引量:4
- 2014年
- 2012年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律师"会见难"问题在得到制度性解决的同时仍面临一些问题: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人和"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成为新的难点,个别办案机关通过变更羁押场所规避律师会见,部分看守所硬件不足制约律师会见,律师会见权缺乏有效救济等。律师会见呈现出新旧问题并存交织、立法不足与法律实施不规范交互影响、立法理念与司法实践存在错位等特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健全会见权保障救济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并提高律师会见的物质保障水平加以解决。
- 刘文峰张涛
- 关键词:律师会见刑事辩护刑事诉讼法律实施